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服务〔2021〕2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市工业遗产认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加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根据《重庆市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就组织开展首批重庆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重庆市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1980年前建成的作坊、车间、厂房、管理和科研场所、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以及与之相关的生活设施和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产品、档案等。
二、申报条件
申请重庆市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重庆发展史或重庆工业建设史上有标志性意义,与重庆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二)具备浓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在特定历史时期,对当时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能反映同时期人文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
(三)其规划、设计、工程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工业风貌,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四)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技术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
(五)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
三、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重庆市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重庆市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
(二)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重庆市经济信息委提出申请。
(三)各区县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
四、报送要求
(一)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积极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严控遴选数量,按照优先顺序,切实将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报。
(二)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
(三)重庆市经济信息委汇总资料后,派出工作组对申报项目逐一现场核查,经专家组评审、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周玮乔,63897854、15923920960。
电子邮箱:378414330@qq.com。
材料寄送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
附件:重庆市工业遗产申请书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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