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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8 18:59:1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动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发挥专项资金扶持引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203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全市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任务,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智能产业及新兴产业智能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兑现重点政策等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项目。具体申报方向详见附件2021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且投资项目已立项

4.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5.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6.申报项目为201911日后实施的项目,实施工期不超过30个月。

(二)分类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其中,渝东北城镇群、渝东南城镇群的单位申报对投资额有要求的项目,其申报项目的投资额放宽至不低于50%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72918:00

(二)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72918:00将申报资料PDF格式扫描件和装订成册纸质(一式份)报送到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73018:00报送市经济信息委政服务大厅(一式两份)。

四、奖补方式和标准

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事后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各申报方向补助标准详见《申报指南》一般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除外,补助金额不足10万元的不予支持具体补助比例和补助金额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申报项目等因素择优比选确定,资金安排拨付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可分批次跨年度安排拨付。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申报项目;要加强项目审核,防止重复、多头申报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要强化纪律约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切实加快执行进度,及时组织项目结题验收。

(二)各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只能申一个支持方向同一法人企业申报项目不超过3;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和属于特色产业基地特色项目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三)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违法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附件:2021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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