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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 关于组团参加2023慕尼黑车展并赴德国、匈牙利开展经贸交流促进活动承办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17:06:25

附件: 关于组团参加2023慕尼黑车展并赴德国、匈牙利开展经贸促进活动承办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挂网版).doc

附件: 关于组团参加2023慕尼黑车展并赴德国.docx

关于组团参加2023慕尼黑车展并赴德国、匈牙利开展经贸交流促进活动承办服务采购公告

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关于组团参加2023慕尼黑车展并赴德国、匈牙利开展经贸交流促进活动承办服务(项目号:CQCBJQ2308-24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磋商保证金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关于组团参加2023慕尼黑车展并赴德国、匈牙利开展经贸交流促进活动承办服务

33.77

6600

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3.77 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方式为:

1.潜在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标书费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hulin@cqchinabase.com。

2. 收款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3年 8月10日-2023年8月15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售价:人民币 300 元/分包(售后不退)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由潜在供应商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网上(http://sww.cq.go v.cn/)自行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号

CQCBJQ2308-243

项目名称

组团参加2023慕尼黑车展并赴德国、匈牙利开展经贸交流促进活动承办服务

供应商名称


    税号

是否开票:□是□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E-mail)


  单位地址


注: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请完整填写电子邮箱(E-mail)地址;若未填写,将无法获取标书费发票。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报名;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签到。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A座9楼)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北京时间9:30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月16日北京时间9:3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缴纳,推荐采用以下方式由供应商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17:00。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备注项目号。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账  号:1144 6718 4234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咨询电话:(023)88758852。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网上(http://sww.cq.gov.cn/)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 023-62667339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1910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致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况老师、胡老师

电  话:(023)88758848、8875885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财富大厦A座九楼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21号30-1

 


文章来源:重庆市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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