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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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中小〔2020〕16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渝中小企〔2016〕72号,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我委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
重庆市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坚持自愿申报原则,凡是符合条件的基地运营管理机构均可进行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以《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为准。
二、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
2016年认定的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以及2015年(含)以前认定的但未参加过复核的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复核名单见附件1)。
(二)复核程序。
1.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运营管理机构按规定向区县经济信息委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复核申报材料。
2.区县经济信息委依据《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对提交的复核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基地运营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汇总上报市经济信息委。
3.市经济信息委对复核申报材料开展核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核实。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高度重视,按照择优、公开的原则做好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申报工作,及时通知属于复核对象的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管理机构按要求申请复核。
(二)申请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认定、复核均须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8月25日前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提交至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须按照《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列明的顺序进行装订,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好申报情况真实性和申报材料齐备性的审核工作,出具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于9月4日前汇总上报市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处,联系人:刘剑,联系电话:63899285,电子邮箱:liujian@jjxxw.cq.gov.cn。
附件:1.2020年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复核名单
2.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复核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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