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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6 11:02:46

       

重庆市渝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文件

 


渝中肺炎指办〔20218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宣传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党工委、党委、党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各人民团体,区管事业单位,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近期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确保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区返区,市外来区人员做好主动报告。引导居民群众在春运期间非必要不出行,如果必须出行,需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引导居民群众在市内旅游要尽量选择自驾游,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可疑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二、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

(一)整合商圈商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等的LED显示屏、居民楼电梯间广告宣传屏等,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充分用好“融媒体”载体和手段,组织编写“顺口溜”、“三句半”、小漫画、短视频等,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二)督促本部门、本行业所属单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并在工作区域显要位置摆放疫情防控宣传品、标识标牌。要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等载体,广泛转发疫情防控相关文章、上级要求、公益广告等,让群众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各管委会)

(三)在主干道、重要商圈等区域,采取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滚动播放防疫宣传提示语。可结合实际,制作实物进行宣传。(牵头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管委会)

(四)在支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小区、九小场所等区域,因地制宜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疫情宣传,引导群众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等。可制作有疫情防控知识用语的实物,如一次性纸杯、购物袋等进行宣传。(牵头单位:各街道)

(五)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通过手机短信向辖区居民推送疫情防控提示信息。(牵头单位:区防控办、区经信委)

三、做好常态化的宣传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当前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迎接全国文明城区复检、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入脑入心。要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宣传重点和策略,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疫情形势和防控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参考)

重庆市渝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附件

 

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参考)

 

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严格落实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

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懈怠、防护不放松

疫情面前,人人都是防线

减少活动、减少聚集、减少外出、减少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戴口罩、保间距、讲卫生,防疫“三件套”不能抛

疫情仍未结束,网络拜年也是团圆

疫情防控不能忘,出外旅游选自驾,旅游归来要报告

境外疫情风险高,出境旅游先别慌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坚持,“人”“物”同防要牢记

 

重庆市渝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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