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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信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4:44:37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第一批重点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中小〔2021〕1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市经济信息委和市财政局拟在我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或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遴选一批企业和服务平台推荐上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经济信息委(含原市中小企业局)认定的有效期内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导向方面。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

2.专业化程度方面。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3.同时满足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成长性要求。

创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4%以上;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经营管理方面。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成长性方面。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不作为第一批申报条件);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国家(或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但不限于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及融资、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1项以上的服务能力。

2.服务人员20人以上,其中由运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近2年具有上述服务的成功案例3个以上。

4.上一年度服务收入300万元以上。

三、申报资料

(一)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重庆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

2.重庆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3.重庆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度会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含主营业务收入、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等数据)

5.围绕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制定的工作方案或具体措施。

6.其他佐证材料。(主导产品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外空白等情况;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等情况;发明专利证书;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证明;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递交上市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证明等材料)

(二)国家(或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1.重庆市第一批支持国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

2.运营机构服务人员学历、专业技术资质、社保关系等佐证材料。

3.专项审计报告。

4.近2年为企业提供的技术创新、上市辅导及融资、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的能力、业绩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提供3个以上的成功服务案例。

5.未来三年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方案。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企业和服务平台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国家(或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于2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交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单位要认真领会财建〔2021〕2号文件精神,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市经济信息委联系。

2.区县初审汇总。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会同区县财政部门行文推荐,填写《重庆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重庆市第一批支持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于3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推荐报告、汇总表送交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共同加强对企业和平台申报工作的指导服务。

3.审核推荐。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区县报送的汇总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上报名单。组织推荐的企业和平台编制《重庆市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联系方式:市经济信息委:朱俊,63895461(重点“小巨人”企业);陈谦,63895477(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市财政局:何欣,67575354。

附件1




重庆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手机号


联系人


手机号


二、相关指标

 重要指标

2018

2019

2020

营业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净利润(万元)




净利润增长率(%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资产负债率(%




实缴税金(万元)




研发经费总额(万元)




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




三、经营管理

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可多选)

□研发设计CAX   □生产制造CAM     □经营管理ERP/OA    
□运维服务CRM   □供应链管理SRM   □其他      (请说明)

产品生产执行标准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标准全称


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请说明)

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申报材料所填报的内容客观属实、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组织具体企业填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从业人数(人)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规模

中型      小型     微型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出台新的划型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企业类型

□国有   □合资   □民营   □其他

所属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大类行业填写所属行业)

具体细分领域
名称


主导产品类别

(对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填写产品对应的第四级或第五级产品类别名称,并填写对应的8位或10位数字代码。无法按该目录分类的,可按行业惯例分类。如是新产品请标明)

主导产品名称


是否属于《工业
“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否
□是     如是,具体属于:□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  □关键基础材料   □先进基础工艺   □产业技术基础

是否填补国内或国际空白


填补国内空白 填补国际空白 具体领域:(限10字以内)

是否关键领域
补短板


是,具体领域和环节:(限10字以内)

企业简介
(不超过500字,另附页无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企业主营业务,所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
二、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包括:主导产品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的哪些关键环节;为行业龙头或大企业配套、协同创新情况;参与制定产品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情况;近3年主导产品销售及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企业主要竞争对手对比情况,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对比情况等。
三、企业创新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研发经费的保障情况,创新团队情况等。

附件3

重庆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组织具体企业填报)

企业名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实施期初始值

实施期满一年目标

实施期满两年目标

专业化
程度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主导产品出口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认证数量(如UL,CSA,ETL,GS)(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创新能力

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近2年4%以上)




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个)




企业自建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个)




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数量(个)




近2年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项目数量(项)




经营管理
(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数量(项)(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等)




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是/□否

是/□否

是/□否

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业务系统云端迁移;促进提品质、创品牌

是/□否

是/□否

是/□否

成长性

有上市计划(请写明: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注:1.所有指标均需填报。
    2.“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不作为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的申报条件。




附件4

重庆市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须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名称一致)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批次

1



2



3



4



5



6



7



8



附件5

重庆市第一批支持国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申请表

基本情况

平台名称

(必须与批准文件一致)

平台类型

 国家示范平台□       市级示范平台□

运营机构

(必须与批准文件一致)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服务场地面积


自用


租用


员工人数


集聚服务机构


上一年度服务业务收入


上一年度服务业务支出


服务能力及业绩

服务企业数

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数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

开展服务活动次数

申报服务项目(不超过3项)

技术创新





上市辅导等融资





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知识产权应用





上云用云





工业设计





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申报材料所填报的内容客观属实、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重庆市第一批支持国家(或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汇总表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国家(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称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与公布名称一致)

提供服务内容
100字以内)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文号

1




2




3





文章来源:重庆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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