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信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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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中小微创业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1〕124号)精神,我市拟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重庆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二、大赛主题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三、组织机制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协办单位:团市委、市教委、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支持单位: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价值贷款与转贷应急合作银行、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市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协会、市小微企业协会、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协会、市楼宇产业园协会、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协会、市农产品加工业协会、市乡镇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投融资机构、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
承办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
四、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项目审查和项目推荐等工作。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主要负责大赛的综合协调,指导承办单位开展项目组织、宣传报道、赛程安排、赛事实施、投资对接、政策解读等具体工作。
五、大赛赛事安排
(一)赛事组成。
本届大赛由“区域赛”及“大中小企业融通专项活动”构成。
“区域赛”面向重庆市内各类创新创业主体,着力激活创新动力,挖掘创新项目,发掘本市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团队。凡具有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整合创新等方面项目的企业和团队均可参赛。
“大中小企业融通专项活动”旨在充分发挥重庆市龙头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为中小企业进行动能赋新。发动重庆市内大企业向全国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和市场机会,以订单、数据和资源赋能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通过创新链、供应链、数据链回流大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同时,通过开展走访交流活动,营造重庆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生态,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二)参赛报名。
“区域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参赛条件及要求如下:
1.企业组。
(1)在重庆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2.创客组。
(1)要求户籍或常住地为重庆市的个人或在重庆注册企业的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参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
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也不得使用历届“创客中国”区域赛、专题赛中获奖项目重复参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三)服务机构报名。各类基金、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产业园区、孵化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可通过大赛官网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等。
(四)赛事奖励。大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初赛通过资格筛查、在线路演、云直播、在线评审等方式在企业组和创客组中选出优秀参赛者进入决赛;决赛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进行项目路演答辩,根据评审标准当场亮分,分别决出企业组和创客组一等奖各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3万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2万元;优胜奖各6名、奖金1万元。对入围决赛但未获奖的参赛者分别给予0.2万元的入围补助金(入围补助金与奖金不重复享受)。同时对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参赛者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二)区域赛时间(2021年8月—9月)。
通过初赛、决赛选出区域赛的优秀项目。
(三)项目推荐(2021年9月)。
向全国总决赛组委会推荐区域赛企业组和创客组前8名进入全国500备选名单,参加全国总决赛选拔。
(四)全国总决赛。
2021年10月,全国总决赛将在重庆举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等方式,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颁奖。
七、政策支持
(一)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创客中国”微信公众号、微博、“创客中国”头条和直播室等)、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二)投融资支持及对接。获奖的重庆企业和创客在参赛前一年至参赛后一年的时间内首次获得风投机构投资的,按照所获得风投机构投资总额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参赛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按规定享受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银行转贷应急、企业票据贴现、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相关政策;获奖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种子基金、风险投资、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上市辅导等多个层次、多种方式的政策支持和融资服务;可免费参加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的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
(三)落地入驻园区。参赛者入驻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产业小镇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优先推荐参赛者入驻全市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平台、特色产业镇、各类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等,加速实现产业化。
(四)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数字化改造、工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参赛者可免费参加智能制造、互联网+、创业辅导师、企业高管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五)市场开拓政策。获奖参赛者可按规定优先参与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的“走出去”投资考察和参加国内外展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补助。
(六)其他政策。通过市内外媒体、媒介对大赛优秀项目和创业典型进行持续深入的宣传报道。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组织落实。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围绕大赛主旨,精心组织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本地区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发挥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大赛的影响力,激发参与创新创业大赛的热情,以技术创新培育新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建立产业创新格局。
(三)主动服务,树立典型。
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的优秀项目要提供技术咨询,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中的产融对接问题。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要及时报告,树立样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四)遵守规则,公平公正。
赛事组织单位和参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组织单位,取消推荐资格。对于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九、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陈谦,63895477。
(二)大赛承办单位:经政府采购程度确定承办单位后另行通知。
附件: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印发
文章来源:重庆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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