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1-06-25 16:49:51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一、对象范围
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参保职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职工,可按规定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二、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
(二)在岗缴纳失业保险费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补贴申领计次方式
从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可申领并享受1次补贴,每次补贴仅限于1个证书。同一职业(工种)享受过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四、补贴标准
依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补贴标准向相应的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倾斜。根据我市最新发布的职业(工种)市场需求目录,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一般和紧缺职业(工种)及目录外工种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目录中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分别补贴1200元、1800元和2500元。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五、申领要求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六、申领渠道
职工可以登录“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或者在手机上下载“重庆人社”APP进行网上申领,也可以持以下材料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3.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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