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专利信息战略资源价值,助力企业优化技术创新方向,加强风险防范,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知发〔2018〕81号),决定启动2021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
重庆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资信状况,无严重失信行为。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两年无恶意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二)具备一定的专利信息工作基础。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或专门的研发团队,已建立专利数据库或其他专利信息获取渠道,具备基本的专利检索和专利分析能力,能将专利信息有效融入技术研发、生产经营、产品上市等。
二、优先支持对象
重点支持《重庆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19—2022年)》(渝府发〔2019〕14号)中明确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领域。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三、项目任务要求
根据企业经营和研发活动需要,以专利数据为基础,完成一项或多项专利信息分析工作。鼓励项目组织实施和分析内容采用国家标准《专利导航指南—第4部分 企业经营》(GB/T 39551.4-2020)和《专利导航指南—第5部分 研发活动》(GB/T 39551.5-2020)(附件3)。
四、支持经费
本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拟支持项目30个左右。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①项目申报书(附件1),②专利导航报告文本,③相关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精简在10页以内。
(二)初审。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协助查询申报单位的失信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
(三)评审。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
(四)立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局长办公会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21年度支持项目。
六、申报要求
(一)导航分析主题或类似主题已获得过市知识产权局近三年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补助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过财政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本项目采取限额推荐,主城都市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各区县推荐数量不超过10项,渝东南、渝东北城镇群各区县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
(三)申报单位承担项目管理、经费使用、项目绩效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相关责任主体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及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四)项目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将项目申报书、专利导航报告、相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申报材料和区县推荐汇总表请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区县推荐汇总表电子档请以“**区(县)企业专利导航项目汇总表”命名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雷飞宇,联系电话:67521202,邮箱:77692308@qq.com,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2203室。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28日
文章来源:知识产权局
阅读人数:34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