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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产业论坛 电子商务分论坛承办服务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10:16:52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产业论坛 电子商务分论坛承办服务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产业论坛电子商务分论坛活动承办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49.8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承办内容及范围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产业论坛电子商务分论坛活动承办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整体策划、资源对接、活动宣传、活动统筹执行、活动验收等阶段。

各个阶段的服务须囊括以下工作范围:整体方案策划的统筹执行、资源对接、进度控制、信息及数据管理以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协调等。

(二)承办工作内容

1. 活动实施方案整体策划及统筹执行

1.1策划“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数字经济产业论坛电子商务分论坛活动”的整体活动方案,邀请有关领导、上合组织相关机构负责人、知名专家学者、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企业、服务支撑企业等进行有关畅通贸易合作通道及行业发展的主旨演讲和专题分享,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展示电子商务发展新成果,分享展示电子商务发展新成果。

1.2策划的方案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电子商务论坛活动的真实需求。

1.3 安排专业团队负责此次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统筹执行。

2. 进度控制

2.1协调对接活动各方资源,汇总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2发现活动相关计划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大会承接方需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使实际活动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2.3当计划进度可能导致活动预期时间严重延误时,承办方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并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3. 资源对接

3.1整理活动相关资源,协调各方参会资源。

3.2邀请相关大会嘉宾出席,当预期嘉宾不能到场参加会议时,及时汇报情况并提报新的备选嘉宾。

3.3 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与市商务委及各参与方的沟通对接和日常事务工作。

4.组织协调

4.1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活动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参会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大会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4.2 整合联动各类传统、新媒体资源,对重点活动、活动进展、活动成效等进行跟踪报道。

(三)服务期限要求

自签订大会承办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电子商务论坛活动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资料为止。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10%)

10分

满足采购文件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2

技术

部分(50%)

50分

1.总体需求理解(20分)

对供应商提出的项目总体需求理解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切实可行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优得20分,较好得15分,良得10分,一般得5分,差得1分,未提供得0分。

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横向比较打分。

2.实施方案(30分)

根据本项目服务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并详细阐述服务能力及优势。对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3

商务

部分

(40%)

40分

1.项目主要经办人员(20分)

根据拟派项目主要经办人员的经验、资历(履历、从业时间、类似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文件撰写能力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拟派人员应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2021年4-6月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业绩(20分)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满分20分。

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章。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2021 年7月23日至2021 年7月27日17:00。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五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项目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四)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七)标书要求的响应性内容等其他相关材料。

八、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

(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016号房间。

(三)报名资料递交截至时间:2021 年7月27日17:00。

(四)比选开始时间:2021 年7月28日10:00。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同时视情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杨姗姗,联系电话:62662635,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016号房间。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3日

 


文章来源:重庆市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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