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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 重庆代表团参加四川省第五届农特产品系列展销活动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10:38:03

重庆代表团参加四川省

第五届农特产品系列

展销活动服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重庆代表团参加四川省第五届农特产品系列展销活动会展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37万元整。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中标单位承担重庆代表团参加四川省第五届农特产品系列展销活动会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甲方要求组织相应数量采购商参会;预定重庆代表团活动期间的房间和车辆;负责联络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和参会协会、企业;负责联络和协调参会事项;负责对参展商信息进行参会采购、成交统计事宜;负责展厅设计搭建及经验交流及广告宣传;提供专业团队为大会工作;安排好参会期间的住宿及交通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经营范围内需包含组织承接展览、会议;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磋商

报价

(10%)

10分

满足资格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技术

部分

(60%)

60分

1、总体策划方案(0-30分)

提供的会展服务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差:5分,未提供:0分

2、后勤、现场保障方案(0-15分)  

提供的后勤、现场保障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项目实施要点和管理要点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现场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特殊状况的处理、保障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15分,良:10分,一般:5分,差:2分,未提供:0分

3、工作推进方式步骤和进度安排(0-15分):

提出的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专业性、时效性、可行性。

:15分,良:10分,一般:5分,差:2分,未提供:0分


3

商务部分

(30%)

30分

1.项目主要经办人员(15分)

根据拟派项目主要经办人员的经验、资历(履历、从业时间、类似项目经验等;项目团队组成和配置的合理性等)、文件撰写能力等方面横向比较打分。

拟派人员应为供应商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2021年1-3月的社保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业绩(15分)

投标人提供2018年以来承办过类似活动或组织省级以上大型展会的组团及推介会,一个项目得5分,满分15分。

须提供相关合同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所有证明材料凡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3日18时。

七、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须采用信封包装并密封(一式五份)。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报名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人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二)投标方案及价格(包括所有费用的全包价);

(三)类似案例和荣誉的证明;

(四)项目人员配置情况(含社保);

(五)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

(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函原件材料;

(九)市商务委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报名方式

(一)本项目仅接受现场登记;

(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112号房间。

九、其他需要公告内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文件所涉及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三)违约责任。若投标人无故弃标或存在其他违反招投标诚信行为的,将列入我委采购黑名单,不予接受任何采购供应服务;

(四)我委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23-62669505;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162号2幢2119号房间

 


文章来源:重庆市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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