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重庆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2019—2022年)》,创建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以标杆带示范,进一步加快重庆市制造业智能化转型步伐,我委将开展2021年重庆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基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方法》国家标准,企业本着自愿的原则,利用重庆市智能制造能力测评系统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水平评估,评估结果达到集成级及以上,且智能制造实施已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需被认定为2018-2020年重庆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或入选2020年创新示范智能工厂名单。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测评。企业登录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点击智能制造能力评测系统,对本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水平进行测评(已参加过测评的企业需更新为2021年评测数据)。企业应当以实际运行的智能工厂数据进行填报,并对数据真实性承诺;
(二)案例报送。企业参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案例模板,总结智能制造开展成效、实施经验,报送智能制造案例,要求有做法、有数据、有图片,字数不少于5000字;
(三)专家评审。各申报企业由专家按照评测结果依次进行现场核查或开展专家评审。若出现5个以上问题填报与核查不一致的情况,不予通过;若5个以内问题填报与核查不一致,则以专家现场确认数据为准,核算最终结果;
(四)结果公示。市经济信息委依据智能制造能力测评等级、测评分数和智能制造案例情况对申报企业进行排名,选取综合排名较高的10家企业为2021年重庆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并在官网进行公示;
(五)授牌表彰。对入选的企业进行授牌表彰,企业案例将编纂形成《重庆市智能制造案例集》。
四、申报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经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请各申报企业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重庆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推荐表(PDF扫描版)和案例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邮箱1530753727@qq.com。
咨询电话:吴鹏飞,63895239;资料报送:李金玲,13594118636;系统技术支持:68720003/68728896
附件:1.重庆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推荐表
2.重庆市智能制造标杆案例模板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渝企云政策大数据系统自动抓取推送
文章来源: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阅读人数:19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