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务委员会 重庆“探索涉外法律服务新模式”入选首批服贸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
重庆“探索涉外法律服务新模式”入选首批服贸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
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展近一年来,探索形成了首批改革试验成果。最近,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发了全面深化试点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进一步发挥试点先行先试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释放试点制度红利。我市“探索涉外法律服务新模式”案例成功入选!
2020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28个地区,重庆主城都市区成为其中的试点地区。重庆试点实施方案围绕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升便利化水平、完善监管模式、优化政策体系8个方面提出160项工作举措,试点以来,市级相关部门、各试点地区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取得良好开局,如: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出台《重庆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各试点地区开展工作;在扩大服务业开放方面,相继获批全国第四个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过境144小时免签证、启运港退税、跨境电商B2B出口、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QDLP等试点政策;在创新发展模式方面,推动“航材包修”业务实现突破发展,创新实施“二维码直通出区”、“担保分段办理”等支持措施,开通“直达式”航材运输专用通道,助推“航材包修”业务有序发展,累计监管进出区保税航材229批次,货值近3000万美元,为企业节省运营成本约1000万元。支持文化保税业务发展,促进文化艺术品在综合保税区存储、展示,优化文化艺术品境外入区监管模式,简化备案程序,保税文化艺术品进出口值1.3亿美元,同比增长60%;在健全促进体系方面,印发《重庆市服务贸易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21年版)》,为下一步打造重庆服务贸易品牌奠定基础。推动互设“成渝双城经济圈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成渝地区“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准入机制,实现两地证照“互办互发互认”。
近年来,我市通过探索密切内地与港澳、中国与外国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创新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全链条、集成式服务模式,探索涉外法律人才集群发展等举措,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推动涉外法律服务资源集聚。一是探索“走出去”“引进来”双向开放新模式。中豪律所在纽约、香港设立5个境外分支机构,香港狄炳奇李道明律所在渝设立代表机构,西联与香港其礼律所、中豪香港办公室与香港区兆康律所达成联营协议,索通律所、中豪律所与美、德等国外籍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中豪律所与德国等国律所不断深化交流合作。中豪律所、索通律所成功入选“最具影响力中国涉外百强律师事务所”榜单。二是探索“涉外法律服务+公证、仲裁、调解”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进合作制公证制试点,加快培育各具品牌优势的公证机构群体;成立驻法院人民调解室,设立金融、商事等10个特色调解室,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模式。建成涉侨纠纷法律服务中心,创新“专业机构+专家顾问+侨务调解员”服务团队模式,探索涉侨领域矛盾化解多元化机制。三是探索“陪、跟、护”全链条、集成式服务新模式。支持段和段设立“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国际商务等多元服务,防范海外投资贸易风险。支持中豪联合“渝企走出去服务港”线上服务平台,护航企业境外设立、投产、经营全过程。索通、静昇、段和段等为重庆某航空集团收购海外相关公司股权、某工程设计集团在海外设立投资公司等重大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四是探索涉外法律人才集群发展模式。通过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推荐优秀律师加入全国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参与“巴渝律师英才”等专项涉外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反垄断反倾销等领域涉外法律人才,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高地加快形成。
下一步,全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将联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充分利用RCEP生效后扩大开放的机遇,推动金融、物流、商业服务、科技服务、教育医疗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打造一批重庆服务贸易品牌,满足全市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助力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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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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