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 认定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科技〔2023〕8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6号),现将2023年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确定的认定基本条件。
对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认定的程序
(一)申报程序。
2023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采取纸质材料报送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资料报送。①申请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编写《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填写《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并将所有申报资料胶装成册,经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签字同意并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初审。②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上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按“2023年***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命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
2.网上申报。企业登录渝快办,根据系统提示填报相关项目情况(见附件5)。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5月25日。
(二)认定程序。
1.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答辩评审及现场核查。
2.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海关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初评结果、答辩结果和现场核查的情况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按相关程序确定2023年度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名单并授牌。
三、有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上报和审查工作。申报单位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其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资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彭峰(综合)63899871,傅华松(申报系统咨询)63899456。
政务服务大厅联系人:方媛(接件咨询)63897953。
政务服务大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附件:1.《重庆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4.企业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
5.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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