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深化全区商标品牌战略,加快推动商标品牌强区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强市的意见》(渝府办发〔2018〕113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为突破口,以商标品牌有效运用和依法保护为重点,以提升大足品牌竞争力为目标,创新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理念和举措,着力构建企业自主、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和社会参与的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格局,讲好“大足故事”,塑造“大足品牌”,展示“大足形象”,不断提升大足知名度、美誉度。
二、加大商标注册与保护力度
(一)大力推行商标注册便利化。稳步提高我区企业注册商标平均拥有量,夯实品牌保护的法律基础。持续拓宽商标申请渠道,鼓励发展本地商标代理机构,加大企业商标网上申请注册指导力度,不断提升商标注册指导服务水平。开辟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与我区市场主体注册商标的便捷通道,帮助市场主体及时研究修订商品和服务分类拓展注册保护,完善更新可注册商品和服务项目,提升市场主体商标管理运用水平。
(二)指导市场主体加强商标确权。以诚实信用为原则,完善确权机制,加大力度指导企业解决商标品牌在审查、异议、评审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对全区重点商标品牌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有效防范我区商标品牌异地流失,及时制约大规模恶意抢注行为。
(三)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为重点,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立足驰名商标制度立法本意,充分运用驰名商标保护手段加大对知名品牌合法权益的保护,引导企业通过诚实守信和公平竞争做大做强。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与公安、科技、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工作协调,积极推动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应用,定期发布商标侵权假冒典型案例。推进统一市场监管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执法,加强商标信用监管,将因商标侵权假冒、违法商标代理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对商标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三、全面构建品牌培育服务体系
(一)分类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鼓励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出台企业商标品牌工作指南,分类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健全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带动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市场营销水平、企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提升我区品牌在全市、全国及国际知名的品牌价值排行榜位次和上榜数量。
(二)提高企业商标品牌资产运用能力。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开展注册商标质权登记,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在企业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商标品牌资产评估管理。创新商标授权使用形式,强化商标交易监管,建立完善企业闲置商标交易转让平台,加强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研究设计,切实规范商标交易行为,坚决防止恶意抢注并转让牟利等行为,促进注册商标使用。
(三)规范发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加强品牌商誉保护,完善商标产权评估制度,有效促进商标产权的运用与保护。支持有关商标品牌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建立科学权威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和标准,稳步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发布《大足商标品牌价值排行榜》和《大足商标品牌发展报告》。
(四)支持企业运用商标品牌参与国际竞争。引导企业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推行“商标先行”,前瞻性地加强商标海外布局规划,稳步提升辖区企业马德里国际商标等注册数量,拓展商标海外布局渠道。鼓励企业持自主商标品牌出口产品,加快培育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
(五)助力企业提升商标品牌国际影响力。加大自主商标品牌海外宣传支持力度,鼓励辖区企业持自主商标品牌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和其他国际展会、博览会,拓展商标品牌国际营销渠道。支持企业创新“互联网+品牌”营销新模式,综合运用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兴业态,提升大足品牌的影响力。
四、统筹推进产业区域品牌建设
(一)加强工作协作。促进商标品牌政策与产业、科技、贸易等政策的衔接,推动商标品牌建设各支撑要素的协同发展。积极推进与产业、行业协会的合作,开展产业、行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研究,结合行业发展特点引导行业商标品牌管理精细化。积极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推动我区老字号商标改革创新发展。
(二)做响农业品牌。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坚持把提高质量效益作为主攻方向,向品牌经营要利润。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品牌法律宣传,积极引导注册并依法规范使用农产品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商标。定期开展地理标志资源调查工作,运用地理标志精准扶贫。提升农产品“三品一标”的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品牌(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三)做大制造业品牌。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按照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的要求,加强我区自主品牌培育。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推动产业集群品牌的注册和保护。研究制定产业集群品牌管理措施,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推进制造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企业信用数据库。
(四)做靓服务业品牌。在大力推进传统服务业以商标品牌为核心转型升级的基础上,以研发设计、信息、物流、商务、金融、会展、广告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对生产的服务支撑能力。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发展。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及时对新业态、新服务提供商标保护。
(五)健全培育制度。鼓励支持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区域产业特色品牌培育,制定区域商标品牌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全区公共资源商标品牌保护,打造一批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的大足公共资源商标品牌,促进品牌经济与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
五、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舆论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增强全区上下的商标品牌意识,定期举办大足品牌主题论坛,建设大足区商标品牌网上展示平台,为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营造良好氛围。鼓励支持文学界、艺术界、教育界深度挖掘优秀商标品牌文化、品牌故事,推出我区品牌研究成果和普及读物。
(二)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经费专项预算和拨付制度,由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财政等有关部门负责,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商标战略实施项目经费的立项、奖励、评审、申报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对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奖励30万元/件,注册马德里境外国家商标的奖励 5000元/国/件,企业新注册商标的奖励2000元/件。对成功创建中华老字号的每户补助50万元,成功创建重庆老字号的每户补助5万元。对成功创建1-3星级农家乐的每户补助3万元,成功创建4星级、5星级农家乐的每户分别补助5万元、10万元。成功创建餐饮一钻级、二钻级、三钻级、四钻级、五钻级、铂金钻级的每户分别补助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及其提名的奖励20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的奖励100万元,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奖励50万元,获得“区长质量奖”的奖励10万元,获得“重庆名牌产品”的奖励6万元。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制定每项标准分别补助30万元、10万元、6万元、3万元、2万元。获得国家级“AAAA、AA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通过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验点项目验收的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农业品牌奖励根据对农产品有关品牌建设的奖励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意见自印发之日实施,原《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商标品牌建设的意见》(大足府办发〔2018〕128号)同时作废。有关商标品牌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经开区办
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群团各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印发
文章来源:大足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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