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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1 09:22:55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160).PDF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培育发展工业通信业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科〔2017〕32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160号,见附件)启动了2020年度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通信业领域团体标准。

    申报条件:申报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促进工业通信业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具备较好的系统性和体系性。

    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二、申报程序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并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市经济信息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申报;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和公示后,遴选出“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团体标准发布文件及团体标准正式文本; 

    (三)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四)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五)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9月4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纸质)报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项团体标

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7月15

联系人:主友明、彭峰;电话:6389614063899871


文章来源: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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