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0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
附件: 渝人社办.docx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20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0〕25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精神,按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人社厅发〔2013〕52号)、《重庆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7〕183号)等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结合我市经济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需求,2020年拟评审推荐3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建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二、申报条件
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能力的职业院校、企业(行业)技能培训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规范管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培训能力。一是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二是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3~5个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三是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3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不少于20%以上。
3.师资队伍。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4.校企合作。与5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5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二)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规范管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培训能力。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5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2~3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3.师资队伍。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20-1:2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35%以上。
4.校企合作。与3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
三、申报评审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按属地或属事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中央在渝单位可直接向市高技办申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或《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2、3、4、5)。申报材料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准备时长6分钟的PPT汇报。凡复印件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由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已被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不再重复申报;鼓励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积极申报国家级。
(二)项目评审。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纪律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市人力社保局公众信息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组织实施。
四、项目经费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从2020年开始实施,建设周期为两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经评审通过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将按规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核备案,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经评审通过的,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将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其他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我市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支柱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财政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务必于2020年9月18日18:00前,将审核签章的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电子档发送至cqgjnrczy2020@163.com邮箱,愈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宋琦,88633735。
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4.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5.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9月4日
文章来源:
阅读人数:294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