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申报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0〕138号)要求,为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渠道
申报条件、申报渠道及名额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通知要求执行(http://www.cnipa.gov.cn/gztz/1151493.htm)。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不占市局推荐指标,2019年已自荐参评项目的示范企业今年不能自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江北区、九龙坡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长寿经开区、重庆高新区)分别可推荐2项,不占市局推荐指标。
二、申报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申报,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并填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项目、院士推荐项目直接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3.市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市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专家对市局推荐项目进行择优评审,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示范企业自荐项目、院士推荐项目的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市局官网上统一公示后一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4. 各申报单位应于10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做好宣传动员及项目推荐工作,并于10月2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电子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9月21日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 雷飞宇、张朝君;电话:67521202、67612599;邮箱:77692308@qq.com,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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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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