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开始申报啦!
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开始申报啦!
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点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度贫困地区和湖北、江西、湖南开展社会服务等活动。项目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申报。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申报;地方性社会组织向项目实施地的省级民政部门申报,由项目实施地的省级民政部门接收申报材料,按要求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汇总、排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统一报送民政部。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
1.发展示范项目(A类)。用于资助“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
项目总数不超过30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5万元。
2.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用于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兵团)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湖北省、江西省(罗霄山片区)、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开展儿童关爱、扶老助残、救助扶贫等社会服务活动。
儿童关爱服务,是资助农村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活动以及监护评估、心理疏导等个性化帮扶,资助孤儿、弃儿以及由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的收养、治疗、康复教育、心理辅导、综合评估等活动,资助对流浪儿童和特殊困难的残疾儿童的援助保护活动,资助改善儿童成长环境,资助对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的帮扶和评估。
扶老助残服务,是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社区居家或其他方式为依托,资助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康复训练、医疗救护、就业帮扶、精神慰藉等社会服务。
救助扶贫服务,是针对贫困区域环境、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帮扶等服务项目;针对贫困农户致贫原因,提供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救助服务项目。
项目总数不超过12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150万元。
3.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以及湖北省、江西省(罗霄山片区)、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即以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提供包括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项目总数不超过50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60万元。
4.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项目主要对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教材、师资等予以补助,除师资费外,平均每人每天费用不超过550元。
项目总数不超过37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30万元。
1.2020年项目申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电子文件申报,二是纸质材料报送。所有项目申报单位只需按照要求报送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即可参加项目评审,评审获得通过并经立项公告的单位再按照要求提交必需的纸质材料。
2.申报单位确定申报项目后,应当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参数下载栏(www.jiuqi.com.cn)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使用说明,按照使用说明完整填写电子申报书,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
3.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通过平台申报;地方性社会组织的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应当报项目实施地省级民政部门,由其按要求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排序、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0年8月10日前统一报送民政部。
4.A类项目和C类项目由地方性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地申报并结合项目实施地实际进行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或开展社会服务活动;B类由全国性社会组织申报并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兵团)以及其他深度贫困地区和湖北省、江西省(罗霄山片区)、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开展社会服务,助力脱贫攻坚(其中在湖北省主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社会服务活动);D类项目由具有教育培训职能和培训经验的社会组织申请,各省级民政部门可申报1个。
5.经评审后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必须于立项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民政部报送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一是由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的纸质申报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二是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三是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四是预算经初审后有调整的,应当同时附上《调整预算建议表》和立项单位《项目预算调整表》。A类、C类和D类项目由地方性社会组织向项目实施地省级民政部门报送纸质材料;B类由全国性社会组织向民政部报送纸质材料。项目实施地省级民政部门将纸质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民政部。未按期报送或纸质材料与电子申报书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该申报单位立项资格。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社会组织:
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评审及运作,加强资金监管,提高项目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和《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138号),我部制定了《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现予印发。
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点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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