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08:47:4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994号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紧围绕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现就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
二、具体措施
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文章来源:发改委
阅读人数:38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