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发布时间:2021-06-25 16:51:52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一)申领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亲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申领材料。1.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2.领取人员身份证。
(三)申领渠道。死亡人员亲属到领金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填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登记表》进行申领。
(四)补助标准。根据《重庆市失业保险金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六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十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
因参与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致死的,不能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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