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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信委 印发关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31 10:17:41

附件: “十四五”期间拟推动区县建立的重点产业创新支撑平台.doc

印发关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经信发〔2021〕5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印发关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等文件要求,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动我市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等文件要求,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推动我市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核心位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打造产业链,着力强化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升和协同研发活动开展,着力推进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领军企业培育,着力改善关键技术供给和提高新产品开发速度,着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政府政策精准引导支持,推动制造业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市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2%以上,“十四五”期间全市规模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累计2500亿元以上;全市50%以上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65%以上规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建立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0家以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亿元营业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件)达到1.45;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维持在20%以上水平;全市“专精特新”企业翻番,规模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60%。

2035年,我市产业整体创新水平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支撑产业核心竞争力在全国处于先进行列。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深入推进《规模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倍增计划》,推动区县普遍建立企业研发机构管理体系,鼓励规模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持续开展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引导企业研发机构上档升级。鼓励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将研发机构进行法人化改革,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组建独立法人研发机构。围绕大数据智能化重点方向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引导领军企业牵头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组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取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科技成果引入、转化,推动鼓励相关区县,以龙头企业为主导整合市内外创新资源,探索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增加产业技术创新供给。

(二)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33条重点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系统梳理关键核心技术,制定并发布需求目录。围绕重点产业链发展需要,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开展联合攻关,形成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成果突破。支持龙头企业基于提升自身竞争力需要,前瞻部署基础研究,承担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任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企业在行业领域的话语权。

(三)强化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针对33条重点产业链和其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需求,联合区县推广“在研一批、开发一批、上市一批”新产品滚动开发模式,推动企业大力开发以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等为特征的新产品。结合“智造重镇”建设,鼓励区县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建立本辖区的重点新产品应用开发场景,推动落实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支持政策,促进新产品上量销售。支持企业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产品质量管控能力。挖掘我市33条重点产业链的优势产品,引导企业培育创建自主品牌,提升自主品牌的创新内涵和附加值,形成一批优秀产品品牌。

(四)强化创新领军型企业培育。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链,遴选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发展潜力好的骨干企业,建立领军企业培育清单,引导发展成为技术实力领先的企业。鼓励中小企业深耕细分市场,走特色化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成长为“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配合市级相关部门,鼓励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代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工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工业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

(五)强化科技创新生态提升。着眼区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区县加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齐产业链创新孵化、检验检测、咨询服务等支撑短板,打造特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鼓励主城中心城区着眼基础研究和新兴产业培育,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端研发平台;主城新区着眼应用研究和先进高端制造业发展,培育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等市场化科技创新平台;“两群”区域重点着眼绿色产业发展,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一区”创新链向“两群”延伸。围绕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需求,强化相关部门对接和精准服务,配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联系点建设,推动构建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的社会生态。

四、工作支撑

(一)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推动技术创新工作合力。加强与发改、财政、科技、税务、知识产权等市级有关部门的横向沟通协同,推进制造业技术创新政策与相关市级部门科技创新有关政策衔接。加强与各区县、园区、企业的纵向对接联动,围绕区县、园区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重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需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合力推动产业创新。

(二)用好各项政策,持续推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发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准备金制度奖励政策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提高企业研发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强化技术创新供给,创造更多高水平的创新成果。积极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区县打造重点新产品应用开发场景,加大特色产业创新支撑平台的扶持力度,推动区县完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工作机制。

(三)树立标杆典型,营造踊跃创新的社会氛围。继续开展国家级、市级企业创新资质推荐、认定,开展《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100家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编制典型创新企业发展案例集,加强宣传展示和经验推广。组织开展现场会、经验交流会、高峰论坛等活动,加强新闻媒体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深化交流合作,构建开放创新格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企业加强国内外广泛合作交流,利用智博会、高峰论坛等系列交流合作平台,努力推动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向我市企业集聚。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中国制造500强、央企等领军企业来渝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或区域性研发总部,支持企业走出去到海外发达国家和地区设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事业单位、产业创新组织等与国内外企业、机构在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打造、技术标准制修订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

附件:“十四五”期间拟推动区县建立的重点产业创新支撑平台

 


文章来源:重庆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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