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务委 四川省商务厅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商务领域“川渝通办” 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 11:54:26
四川省商务厅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
商务领域“川渝通办”
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和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管委会、各协同改革先行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园区管委会,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务实推进《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推进川渝商务领域政务服务合作行动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相关工作任务,协同推进商务领域“川渝通办”落地见效,四川省商务厅和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川渝通办”工作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制订了《商务领域“川渝通办”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实施。
请各地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商务领域“川渝通办”落地落实。
四川省商务厅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重庆市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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