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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信委 【公告】注意!2021年度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申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1-09-10 16: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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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增加研发投入

促进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快来申报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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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经济信息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本年度市级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申报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本月内向所在地区县经济信息委提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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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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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中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大中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 企业按统计部门要求如实进行了研究开发费用报统。


☑ 企业已向税务部门自主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按要求将研发准备金制度及年度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工作有关情况在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研发准备金备案平台上完成备案。


☑ 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企业投入到高新技术领域、重点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 企业在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同一申报方向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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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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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研发费用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市级按研发费用存量不高于3%、增量不高于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申报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由区县按上述比例给予补助,市对区县给予适当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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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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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在2021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报送到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中央驻渝企业及市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申报。


审核通过后,区县经济信息部门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4523532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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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申报,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报送工作。在相关信用信息查询之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以及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的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


企业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要退回补助资金,同时视为严重失信行为,推送至重庆市信用信息应用平台,三年内不得申报补助资金。


文章来源:重庆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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