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信委 关于公开遴选重庆市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的公告
附件: 附件1-3.docx
关于公开遴选重庆市
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
的公告
渝经信消费〔2022〕1号
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9〕92号)等规定,为规范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渠道,满足特殊人群对未加碘小包装食盐消费需求,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至2024年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遴选出1家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供应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在经市经济信息委同意后可在全市合理布设未加碘小包装食盐销售网点,并开展未加碘小包装食盐批发业务。
二、申请条件
1.全国省级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或重庆市内省级以下食盐定点批发企业;
2.企业遵守盐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重庆市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黑名单”;
3.已经在全市开展食盐批发业务;
4.企业销售的未加碘小包装食盐符合食盐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请。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申报企业将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申请、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资料(见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2年1月17日18:00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3014办公室。
(二)组织评审。我委将组织专家根据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重庆市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候选名单。
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三)公示和发布。我委将在门户网站对重庆市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候选名单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供应企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
联系人:范志飞,联系电话:63899768。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文章来源:重庆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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