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信委 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 通知原文.doc
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
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工作
的通知
渝经信智能〔2022〕11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方案(2019—2022年)》(渝府发〔2018〕5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力争完成2022年推动实施1250项(累计5000项)智能化改造项目的目标任务,我委将组织开展2022年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在重庆市辖区内实施数字化装备普及、信息管理系统集成应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上云上平台”、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等智能化改造项目,符合《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标准》要求。
(三)2022年认定项目须在2020年1月1日后开工,在2022年1月1日后完工,且未在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系统内开展过认定。
二、认定程序
(一)企业评测。企业登录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登录说明见附件),点击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进入智能制造能力测评系统,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测评。
(二)企业申请。企业填写智能制造能力测评系统后,点击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系统,填报完善项目信息,申请认定。
(三)开展认定。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按照《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标准》要求,核实项目投资真实性。对符合条件且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通过重庆市智能制造信息管理平台认定入库;对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初审后,提交市经济信息委组织认定入库。
三、注意事项
(一)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认定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2022年内通过认定入库的项目数量为准;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审核工作,避免项目重复认定,避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通过认定。
(二)企业可随时申请认定,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可定期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三)经认定的重庆市智能化改造项目可申请市级各类智能化改造项目扶持政策,具体申请条件以当年度申报指南为准。
(四)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已通过认定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五)市经济信息委定期通报各区县智能化改造进展情况。
联系人:吴鹏飞,联系电话:63895239;技术支持电话:68728896,68720003。
附件:通知原文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文章来源:重庆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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