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信委 关于提供2021“智博杯”中国(重庆)工业设计大赛终评评审相关资料的通知
关于提供2021“智博杯”中国重庆
工业设计大赛终评评审相关资料
的通知
渝经信服务〔2022〕1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智博杯”中国(重庆)工业设计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智博杯”中国(重庆)工业设计大赛作品征集的通知》(渝经信服务〔2021〕16号)等文件要求,对于入围大赛终评的作品,需补充提交相关资料用于终评评审及展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准备
(一)装备制造类和美好生活类。
1.须提供产品量产上市或产业化的证明(产品销售合同、发票等资料);
2.须提供产品拥有自有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授权参赛的,须提供授权参赛书和产品知识产权相关证明;
3.须提供已量产的产品实物、小比例模型或功能样机,或能详细展示产品设计细节及使用方式的视频(MP4格式,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500MB)。
(二)概念设计类。
须提供能够准确反映作品设计品质的小比例模型或功能样机或能详细展示作品设计细节及使用方式的视频(MP4格式,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500MB)。
(三)产业服务类。
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作品征集格式要求(A4幅面、图文结合的报告书PDF格式;或能完整反映方案的视频MP4格式,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200MB)补充完善产业服务设计方案。
二、有关要求
(一)寄送参赛作品和资料收集所产生的运输、保险、关税等所有费用均由参赛者承担。
(二)参赛作品实物或模型的赠予与收藏按《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智博杯”中国(重庆)工业设计大赛作品征集的通知》(渝经信服务〔202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评审委员会将在终评现场对参赛作品进行测评,参赛者须自行将作品安装调试至可使用状态。若需委托组委会代为安装调试的,须提供详细安装视频或说明。
(四)补充资料按“作品编号+作品名称”命名。
(五)所有补充资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6日,逾期不再接收,请参赛者注意实物或模型的运送和邮寄时间。因资料缺乏或资料不齐全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自负。
(六)实物和模型寄送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街道26度街区南座二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慧,13368154927、谭浩,15808081311。
(七)视频等其余补充资料发送至邮箱:scc023@126.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廖政东,023—63899013、15123189178。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文章来源:重庆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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