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
渝经信智能〔2022〕24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培育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及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我委拟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培育专项行动,重点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有力支撑成渝地区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公开遴选不超过5个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以下简称平台企业),坚持平台企业发展目标导向,市、区县联动扶优扶强,支持平台企业增强创新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提高赋能水平,赋能制造业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引领工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创新实力。
(三)申报企业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申报企业应具备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创新能力及保障其服务开展的技术实施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100人(以重庆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五)申报企业应主要面向制造业提供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平台服务等。2021年度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六)申报企业应建成并运营工业互联网平台,具备较强的工业设备连接能力、工业模型沉淀数量、平台微服务数量、工业软件数量、提供解决方案能力等。平台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能力,有一定的安全防护投入,具有设备和数据接入安全防护、数据安全防护、代码安全防护、应用安全防护、访问安全防护等能力。
三、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两份,需胶装成册)和电子版(加盖公章PDF扫描文件和Word文档各一份,刻录光盘)提交至所在区县经信部门。
(二)区县推荐。区县经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报请区县政府(管委会)研究同意支持,将区县政府(管委会)书面推荐意见(见附件2)会同申报资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
(三)评审答辩和公示公布。各申报企业对照申报要求提前准备不超过15分钟现场答辩PPT,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平台企业和有关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现场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对拟入选平台企业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
(四)市区联动指导培育。市经济信息委会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结合实际与入选平台企业签订三方任务书,重点聚焦研发创新、人才引进、业务增长、市场拓展等方面,明确发展目标、发展计划、支持政策等。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专家组,实地指导平台企业创新发展,调研平台企业服务制造企业成效,开展公益性安全防护督导和检测服务等。
(五)评估验收。次年初,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平台企业任务书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抽选部分服务制造企业对服务质量开展评价,切实增强服务制造企业的获得感。市经济信息委、区县政府(管委会)根据评估验收情况进行阶梯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每个企业最高奖励800万元,原则上市、区县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真实性审核。
(二)各区县经信部门于2022年5月30日12:00时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杨威威,联系电话:63897436),PDF扫描文件和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517384103@qq.com邮箱。
附件:1.2022年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培育专项行动申报书
2.XX区(县)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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