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通知公告 重庆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的通知
重庆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庆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科普基地:
根据《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对各市级科普基地进行年度综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命名的各市级科普基地。
二、评估程序
1.由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重庆市科普基地年度综合评估指标》对所属辖区已命名的市级科普基地进行初步评估(以下简称“初评”),并根据初评结果进行排序,同时提出“合格”“不合格”等次建议。对于初评结果为“不合格”的,须明确提出“整改”或“取消”建议。
2.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经各区县初评的科普基地进行抽查评估。
3.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各区县初评结果和抽查情况,综合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估结果,并按程序送审后予以通报。
三、评估结果运用
1.评估结果“优秀”的科普基地,优先予以科普基地能力提升项目支持。
2.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科普基地,具备整改条件的须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3.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科普基地,不具备整改条件或者自愿申请取消“重庆市科普基地”称号的,予以取消。
4.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科普基地,拒绝整改且未主动申请取消“重庆市科普基地”称号的,予以取消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市级科普基地初评工作,切实推动所属辖区内科普基地提质增效。
2.请各区县(自治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单位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综合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附《2021年度重庆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初评结果》寄送至市科技局(联系人:张帅;电话:67528709、15823914797;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1009),同时将《2021年度重庆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初评结果》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051978612@qq.com。
附件:1. **区(县)市级科普基地综合评估报告(模板)
2.2021年度重庆市科普基地综合评估初评结果
3.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
4.重庆市科普基地年度综合评估指标
重庆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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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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