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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关于修订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0 11:59:06

关于修订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通知

渝经信装备20222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修订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制造强国的决策部署,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市装备制造业优化升级,按《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发〔202163相关要求,拟开展《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列入《目录》的装备或产品条件要求

(一)符合国家和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产化制造,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或产品;

(二)产品具有创新性、技术先进性且低碳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三)产品应处于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

二、修订要求

请申请修订《目录》的企业于2022218日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文件(见附件,纸质件、电子件一并报送)提交所在地县(自治县经信部门由当地经信部门将申请文件汇总后形成上报文件,于2022228日前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装备工业处。我委将结合企业申请,组织行业专家及时研究修订并发布《目录》。

三、其他事项

(一)各企业对已列入《目录》中的装备或产品性能技术参数进行重大调整,本次修订拟将性能技术参数较低的装备或产品移除《目录》。

)列入《目录》中的装备或产品且投保“综合险”的,可以申请重庆市首台(套)装备保险补贴,采取先保后补的方式,对前3台(套)或首批次投保装备给予保费补贴,按照不超过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的上限计算,单个产品年保费补贴不超过500万元,补贴时限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保险期应连续不间断。保费补贴针对产品价值本身,不包括安装、调试、运输等其它费用。建立保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上一年度投保且未发生理赔的,当年和下一年度分别按70%60%给予保费补贴(实际投保费率较上一年度同比例下降的除外);如当年发生理赔的,下一年度按80%给予保费补贴。

)列入《目录》中的装备或产品研制生产企业和采购企业可按相关规定自愿申请享受首台(套)首购首用风险补助。原则上,享受重庆市首台(套)装备保险补贴的研制生产企业不再享受重庆市首台(套)装备首购首用补偿。

联系人:平嵩蕊联系电话:63895789电子邮箱:cqjxwzbc@163.com

    附件:1.XXX公司关于申请修订《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请示

     2.《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修订意见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1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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