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社局 关于成立重庆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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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重庆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渝人社〔2021〕24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指示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我市技能人才评价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重庆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职责
评委会主任委员由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辛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人力社保局二级巡视员梁碚嘉担任;委员由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领导我局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研究决策相关重大事项。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承担技能人才评价日常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具体名单附后)。
评委会办公室下设职业资格评价组、技能等级评价组、人才贯通组、竞赛组等专项工作组,由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处室(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组织实施和推进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应成立本区县(自治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统筹本区县(自治县)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接,确保我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重庆市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委员会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9日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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