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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 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庆产学研试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6 14:22:26

附件: 重庆产学研试点企业认定办法.doc

附件: 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企业申请表.docx

附件: 填报注意事项.docx

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庆产学研试点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由重庆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的“重庆产学研试点企业”2020年度申报工作开始启动。依据《重庆产学研试点企业认定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宗旨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国家产业振兴计划,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开展“重庆产学研合作试点企业”认定工作。

二、申报与推荐

凡符合《重庆产学研合作试点企业认定办法》申报规定,在重庆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均可申报。

重庆市科协下属学会、重庆市区县科协以及相关部门等均可推荐,相关推荐单位应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

以上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变相收取费用,如发现违规行为,请直接与本会联系。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自促进会网站www.cqcxy.cn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由相关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于2020年11月11日之前将纸质材料2份以及电子版交至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秘书处。

2、相关推荐单位应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

四、评审程序及授予办法

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秘书处组建重庆产学研合作试点企业认定委员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网站进行公示;并对公示结果进行复审;通过评审的单位将在2021年初召开的“重庆技术转移转化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牌匾,同时在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发布。

对试点企业评定综合得分排名前 10 名的企业作为“重庆市产学研创新促进奖”候选单位,参加评选。

五、评定有效期

重庆市产学研合作试点企业有效期为 3 年,3 年期满需进行复核申报,相关要求与新申报一致,未进行复核申报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附件在标题上方,可下载)
1、重庆产学研试点企业认定办法.doc
2、产学研试点企业申报表.docx
3、填报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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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产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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